各学院:
黑龙江省省高等教育学会现组织 2024 年下半年教育科研课题结题评审工作。具体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结题范围:2023 年高等教育研究课题
二、结题要求
1.课题结题时间应与课题申报书时间一致。
2.课题结题时,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原则上应与“课题申报书” 或“课题变更审批表”成员一致。
3.保证提交的结题材料客观、真实。
三、结题材料
1.省高教学会下发的《结题报告书》(附件 1)一式三份(可复印),签署课题承担单位鉴定意见并加盖公章,同时提交电子版(Word 版)。
2.研究工作大事记一份,包括从课题开题、研究过程到结题的进展情况及有关工作事项材料,同时提交电子版。
3.结题成果研究报告一份,字数不少于 1 万字。报告内容包括:课题解决的关键性问题、主要研究方法、基本观点或结论、创新点及突破点、成果目录、成果的应用及推广价值、对本课题后续研究的思考等,同时提交电子版。
4.提交成果原件及复印件。复印件需将“成果重要信息”清晰呈现出能够有力证明自己参与其中创作的相关信息与独特印记,以彰显在该成果创作过程中的角色与贡献,确立自身与成果之间紧密且无可置疑的关联。复印件经学校审验,并经审验人签字、单位盖章后有效。
(1)以论文为成果结题的,论文内容必须围绕课题研究主题。课题负责人至少有一篇为第一作者的、发表在公开刊物上的论文,见刊且网上可查。
(2)以研究报告作为成果结题的,该研究报告要充分体现课题的研究内容和最终结论,要求字数 2 万字以上,要有相关部门或学校的采用证明,同时提交电子版。
(3)以教材或课件为成果结题的,要提交至少一所学校的采用证明,详细说明采用的专业、年级和应用效果等。(课件为光盘形式的,需提交详细的课件说明并附课件截图,力求做到课件内容一目了然。)
(4)以专、编、译著为成果结题的,要有与课题内容密切相关的公开出版物。
5.提交课题立项申报书和任务下达书的复印件,开题报告(附件 3)及有关变更材料。
6.所有结题成果要符合严谨的注释和引文格式要求,外文成果需附中文翻译稿一份。
7.课题结题材料目录及装订说明详见附件 4。
四、材料报送
1.各学院请认真检查、逐一对照结题条件和结题材料要求,确定符合结题条件、结题材料齐全,统一组织上报教务处。
2.结题材料(Word 版)和结题验收统计表(Excel 版)的 电 子 版 请 于 2025 年 2 月 16 日 前 发 送 至 邮 箱1035922824@qq.com,邮件主题为“结题-学院”;纸质材料请于 2025 年 2 月 17 日 9:00—11:00 送至主楼 0214 室,需提交课题《结题验收统计表》(附件 2)一份,加盖学院公章。各学院请按时限认真组织申报,逾期不予受理。
联 系 人:焦森
联系方式:1860426256
附件 1:结题报告书
附件 2:结题验收统计表
附件 3:开题报告
附件 4:结题材料目录及装订说明
教务处
2024 年 12 月 24 日